朋友说,上班上到一半没有token了,然后就进入了无效时间.
合理.
因为就算接下来拼命干,一直干到额度重置,可能也不及agent重置以后10分钟的成果.
那就没有必要做了.
所以没有token,就没法上班了.
至于token应不应该由公司提供,好像也应该,好像也不一定.毕竟有人带着公司的电脑上班,也有人带着自己的电脑上班.福利不同,生产资料也不总是由公司提供.
但是如果一个星期上到第四天,token刚好用完了,那第五天继续上班还有什么意义呢?
过去争取一周四天工作制,还要证明四天和五天的产出差不多.现在倒简单了:第五天拼命干八个小时,也不及下周token重置以后agent干10分钟.
于是劳动者突然获得了一点非常具体的议价权.不是要求少干一天还能有一样的产出,而是多干这一天本来也没有产出.
所以agent最后带来的劳工权利平权,会不会是大家终于可以一周只上四天班了?
不过四天工作制,只是从劳动者这一边算出来的结果.
到了公司那边,token就不再只是工具额度或者员工福利,而是升级成了生产成本.
既然多买token可以增加产出,那也可以买更多token,再降低人力成本.
所以最后得到的究竟是一周四天工作制,还是裁掉一部分人,让剩下的人带着更多token继续上五天班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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